教师教育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教师教育学院实验室是教师教育实验教学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安全是实验室一切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各实验室、实训室做好安全工作,保证安全、整洁的实验环境,保障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学部和学校资产不受损失,特制定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1. 教师教育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对整改项目进行复查。
2. 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监督教育科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记录情况,制止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并督促及时整改。
3. 实验室安全技术领导小组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
4. 课程资源中心主任是实验室安全检查组织人,负责组织落实各实验室的安全员,安全员协助实验室负责人具体负责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安全员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有权制止有碍安全的操作行为。
5. 安全检查采取多种检查形式相结合的原则,包括迎接学校巡检、学期检查、假前检查、日常检查和抽查,整体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其中实验室日常检查工作,主要对水、电、气、门窗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定期检查防火、防漏电、防盗窃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完好情况、实验废弃物的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 检查人员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必须保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并认真填写《教师教育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应立即制止。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下发整改要求,填写完整的整改记录档案,检查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如实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自查台帐。
7. 实验室的开放由实验室安全员统一进行管理,提前报备,钥匙专人负责,不得转交他人,随意进出实验室。
8. 实验室安全检查事项由课程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教师教育学院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