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和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继续深入开展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
12月3日,2023年度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在第八教学楼举行。本次考试共设置65个普通考场,3042名考生参加了考试,130余名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参与了相关工作。
为确保此次考试的顺利进行,我院协同各师范生相关学院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及预案,完成了《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9门科目考题的出题、试卷准备、考务安排等系列工作,要求相关人员一律签订保密责任书并在考前开展了多轮全程性演练和考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杨挺副院长和其他师范学院领导分别带队进行了巡考。整个考试过程平稳、规范、有序。
据悉,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在过程性考核(含师生思想品德情况、课程学业成绩、实习实践完成情况、普通话测试证书)和终结性考核(教育知识与能力测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学校将颁发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借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可免国考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撰稿:姚婷惠 初审:闫现洋 复审:顾静 终审:陈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