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推西南大学教师教育事业发展,培养更多乐教善教的新时代师范类人才,经友好协商,2024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同盛合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涛江向西南大学捐资助学,成立“洪涛基金”,下设“洪涛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西南大学表现突出、品学兼优的师范生。根据基金管理委员会要求,现将第一届洪涛奖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金适用范围
西南大学在读全日制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
二、基金设置
主要用于奖励西南大学在专业学习和教育实践中表现突出、品学兼优的师范生个人及班级。
三、名额及标准
从大四公费师范生中评选42人获得“洪涛奖学金”奖励,每人奖金2000元;
从大四“优师计划”师范生中评选15名获得“洪涛奖学金”。每人奖金2000元;
从全校师范生班级里评选15个获得“洪涛奖学金”,每个班级奖金2000元;
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获奖名额原则上按各学院各专业人数比例确定,获奖班集体每个学院推荐1个。指标分配具体见附表1。
四、评选条件
1、洪涛奖学金个人获得者(公费师范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必修课无挂科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已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所有必修课程,且所修必修课程正考成绩合格。
(3)在院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中获奖。
(4)评选当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以内。
2、洪涛奖学金个人获得者(优师计划师范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必修课无挂科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已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所有必修课程,且所修必修课程正考成绩合格。
(3)按三年必修课总成绩(以教务系统提供的成绩单为准)在本年级本专业优师学生中排名确定。
2、洪涛奖学金获得班级
(1)班级积极开展各类师范生教育技能训练活动,表现突出;
(2)班风优良,团结进取,积极开展各项教育实践活动、师德师风活动。
(3)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称号。
五、评选流程
(一)申报
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并报送推荐表(见附件2);
(二)评审
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定人选;
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报重庆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备案。
六、其他
(一)如个人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
(二)学生如果对评选工作有意见、建议或异议,请向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映。
(三)推荐表交至教师教育学院2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728547776@qq.com邮箱,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联系人:王丽、于建行,023-68252621。
(四)基金管理委员会享受对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附表1 “洪涛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表2 2025年“洪涛奖学金”个人推荐表
附表3 2025年“洪涛奖学金”班级推荐表
西南大学教师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1 “洪涛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 院 |
公费师范生洪涛奖学金人数 |
“优师计划”师范生洪涛奖学金人数 |
洪涛奖学金优秀班集体 |
文 学 |
4 |
5 |
1 |
数 学 |
5 |
5 |
1 |
外 语 |
6 |
5 |
1 |
历 史 |
3 |
|
1 |
马 院 |
3 |
|
1 |
教 育 |
3 |
|
1 |
心 理 |
1 |
|
1 |
体 育 |
2 |
|
1 |
音 乐 |
2 |
|
1 |
美 术 |
1 |
|
1 |
化 学 |
3 |
|
1 |
物 理 |
3 |
|
1 |
地 理 |
3 |
|
1 |
计算信 |
1 |
|
1 |
生命科学 |
2 |
|
1 |
总计 |
42 |
15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