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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核等系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13 16:50:1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西南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办法》(西校〔2024〕49号,以下简称教资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届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5届师范毕业生和2025届教育类研究毕业生。

其中师范毕业生包含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师范生、普通师范生、非西藏定向西藏就业师范生、莆田公费师范生等类型。报名时已退出师范生序列的师范生不予考核认定。

教育类研究毕业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二、报名时间

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将采用师范生全周期培养系统和线下报名同步开展,请相关学院按照学校教资办法,注意时间节点并做好学生师德考核、专业基础能力、教学综合能力审核等工作。

1、师范生全周期培养系统报名时间:3月14日上午9:00-3月16日上午9:00

师范生全周期培养系统数据学院审核时间:3月20日上午9:00-3月21日上午9:00

       2、纸质文件报送时间:31712:00

三、访问方式

       通过进入校园网(https://www.swu.edu.cn)点击--办事大厅--用本人帐号登陆--师范生全周期培养系统--能力认定--认定申请。

四、相关要求

(一)考核要求

1、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毕业生应“一核心、四能力”的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终结性考核合格。

一核心即从教信念和师德素养。学生应当完成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以及学校关于师德师风专题教育相关规定所要求的有关课程学习和活动参与,并经所在培养单位师德考核合格。

四能力即专业基础能力、教学综合能力,语言应用能力和文字书写能力。

专业基础能力:学生应当完成本科或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达到毕业条件。

教学综合能力:学生实习实践考核和课堂教学综合能力考核均应达到合格。

语言应用能力:学生应当达到国家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的证书为准。

文字书写能力:学生三笔字考核应当达到合格。

其中专业基础考核及教育类研究生教学综合能力考核由所在培养单位组织实施;教育类研究生文字书写能力考核可由书法基础能力训练课程成绩替代,请教育类研究生关注后期系列关于文字书写能力考核通知。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终结性考核合格指学生报考科目的相应科目校考考核合格。

2、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毕业生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主修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一致。

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2024年》和《附件2: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2024年》。

3、对于没有明确任教专业和任教学科的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要求结合培养方案只能认定一个学段一个学科,具体认定任教学段、任教专业以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校考成绩为准,如有违规报名通过教师资格校考两个及以上专业的,以首次校考通过的任教学段和任教专业为准。

(二)免考条件

所有学生均须完成培养过程性考核,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免考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免考申请表见附件3。

1、主修专业通过国家三级师范类专业(语文、数学、学前教育、心理学))认证的师范生(不含教育类研究生),可免考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系统会自动审核,不需填报免考申请表。

2、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有笔试科目考核合格且其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填报免考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免考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三)其他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及时宣讲考核文件,加强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指定专人负责师范生全周期培养系统相关业务审核工作,确保文件执行准确。对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不按规定予以考核通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免试认定的学科名称严格参照规定文件,不能随意增减;各学院填写学科名称、学科代码等任何字段数据都必须严格与学信网数据一致。

3《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个人申请表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系统发起认定申请程序。

4因数据将提交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一旦上报,数据无法更改。请各学院要求学生严格比对认真填写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如有错误学生后果自负。

5、请各学院填写并初审《附件4:《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表》(要求报送纸质件1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1份),筛选合格和不合格学生分别提交所有纸质材料须由经办人、责任人签字并学院盖公章。

 6、请2025届毕业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填写《附件5:《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个人申请表》(由师范生自主填写,要求提交纸质件1份),填写要求见表格。

    请各学院于31712:00前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表》(纸质版)经办人、责任人签字、学院盖公章后交教师教育学院2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58174454@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课程资源中心 李婵/闫现洋 电话68253492/68254157

                                              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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