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西南大学教师教育学院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西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年度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组织,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增强服务意识,做好信息公开和考生服务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1.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并落实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复试录取阶段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负责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全覆盖培训;成立复试小组并指导其工作;协调、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
2.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调剂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3.复试小组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复试过程的组织和协调,科学、公平、公正地对考生进行考核。
三、计划招生人数和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备注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60 |
|
四、复试安排
(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示
公示网址:http://cte.swu.edu.cn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4年全日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请考生密切关注教师教育学院主页相关通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40%)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50%)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该项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说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10%)
(四)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为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英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之和,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入学考试综合总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复试成绩×40%
(五)复试程序
1.报到
(1)报到时间:6月17日
(2)报到地点:西南大学第6教学楼216工作办公室
2.考生报到时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往届生)或学生证有效信息页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3)本科期间成绩单;
(4)科研成果,如: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SSCI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专著复印件需包括封面和版权页)等;
(5)获奖证书;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1份;
(7)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名的书面推荐信。
3.复试
复试时间为6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到时通知。
五、录取
1.依学校分配到我院的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按照同一专业分类别、分复试批次依照入学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满额为止。综合成绩完全相同的考生,按初试第一科目成绩、第二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应提供书面申请。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复试成绩<60分;(3)体检不合格;(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7)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及逻辑校验无误后在教师教育学院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拟录考生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
由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6月30日前将体检报告提交至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教师教育学院216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8252965,收件人:何老师(请务必通过邮政EMS寄送)。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1.咨询电话:023-68252965
2.申诉受理部门:西南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受理电话:023-68366589
受理邮箱:874592734@qq.com
地址:重庆北碚区西南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西南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2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