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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秋季学期公费师范生 教育实习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01 16:49:4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3年度秋季学期公费师范生

教育实习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师范生培养学院:

根据《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综合实习实施方案》要求,我校2020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各专业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及成绩评定均已完成。现就本学期教育实习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

各实习指导团队根据实习生在教育实习中的综合表现推荐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生推荐比例为20%),教育实习办公室根据推荐材料组织评选,校教师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各实习指导团队根据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表现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的20%),教育实习办公室组织评选,校教师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自主实习学生不参加评优。

二、优秀实习管理人员评选

各师范生培养学院根据本学院教师或管理人员参与管理教育实习情况,推荐2名优秀实习管理人员,校教师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三、优秀实习工作团队评优

各实习片区领队组织各实习团队填报申报材料,教育实习办公室组织评选,校教师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优秀实习工作团队按照实习学校总数的10%评选。

、材料报送

1.请各师范生培养学院于915日前提交《教育实习优秀管理人员推荐表》(附件4)。

2.请各实习指导组于915日前提交《西南大学优秀实习生推荐表》《西南大学优秀实习生汇总表》和《西南大学实习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123

3.请各区域领队于915日前提交《西南大学优秀实习工作团队推荐表》《西南大学优秀实习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56

4.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教师教育学院教育实习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728547776@qq.com)。

以上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教育实习办公室:于建行、王丽68252621



西南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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