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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师范专业教师参加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相关研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20 15:00:3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师范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有关研修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3号)要求,纳入免试认定范围的有关高等学校相关师范类专业教师应完成相应课时的课程学习及测试(详见附件要求)。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所有师范类专业教师都要求参加研修, 现将相关研修安排通知如下:

1.研修方式:

    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高等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专区(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进入免试认定改革相关专业教师研修专题,或者直接登录专题网址(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exempt/

2.研修时间:

    2023年1月5日至3月31日

3.研修要求:

    各有关高等学校要组织相关师范类专业教师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师德典型引领”“影视中的‘国之大者’”四大主题相关课程学习和相应的课后测试(同一学习资源学习时长将同步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和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教师完成一定时长的课程学习后可以参加课后测试,测试答题次数不限,相应时长学习测试满分即为该课程学习通过(具体课程及学习时长要求详见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学习指南)。

4.其他要求:

    教师课程学习和课后测试情况将作为师范专业办学质量审核的相关因素,供后期免试认定改革范围调整参考。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学院相关教师参加网上学习,谢谢。

未尽事宜,请联系课程资源中心:袁凡乔 闫现洋 电话:68367148 68254157

特此通知

           教师教育学院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