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组织2023年春季学期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6 20:24:3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师范生培养学院:

我校将于2022118日启动2020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报名工作。教育实习办公室已向我校教育实习基地学校征集了与专业相关的实习岗位,供师范生选择。请各学院组织好学生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时间:20221188:002022111324:00

2.师范生教育实习全部采用集中实习方式,原则上不进行分散实习。如有以下两种情况可申请分散实习:1.身体原因,由医院出具相关印证材料,并填写《学生自主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1),经师范生培养学院审批并报教师教育学院备案;2.实习学校有意向接收学生毕业后到本单位工作,由实习学校出具意向就业协议书,并填写《学生自主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1)经师范生培养学院审批并报教师教育学院备案。

3.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减少人员流动,师范生原则上回生源地进行实习,如生源地实习基地学校无法满足实习生人数需求,可以在重庆市实习基地学校进行选择。

4. 师范生教育实习采用教育实习管理平台填报自愿。师范生可在重庆市实习基地学校、生源地实习基地学校、深圳市实习基地学校进行选择,每生可填报三个志愿。重庆市内实习的师范生,系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随机分配实习小组;重庆市外实习的师范生,系统按照实习生在生源地实习生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随机分配实习小组。实习小组分配确定后,在师元实习平台公布。师元实习平台学生操作手册参见(附件2)。

5.重庆市内实习基地学校均有分校,实习基地学校会根据实习生填报情况再进行具体实习学校分配。

6.当年选报人数不足5人的实习基地不派出学生,实习基地专业选报人数不足2人的自动调配到学生生源地其他基地或重庆范围内基地。

7.实习基地学校名单分配好后原则上不再人工调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具相关材料证明。人工调整必须符合实习学校的要求、学科及人员限制。

8.学生不得私自联系实习学校。如造成不良影响,应承担相应责任。




教师教育学院

202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