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度秋季学期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06 10:26: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师范生培养学院:

 

根据《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综合实习实施方案》要求,我校2019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为及时巩固实习效果、总结实习成效与不足,促进实习质量的提升,现就本学期实习总结及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育实习工作总结

(一)组织实习生开展实习总结

1.认真组织本专业实习生开展实习总结,全面总结本专业实习生试教、试作、试研以及其他基础教育教学相关工作情况;了解基地学校提供实习条件和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的情况。

2.举行有2020级师范生参加的本专业2019级全体实习生实习总结大会。

3.总结会可结合课堂展示、教师技能测评、优秀实习材料展示评比等方式展开,为2020级师范生提供经验和示范,发挥实习总结的传帮带作用。教师教育学院各学科教研室配合相关学院做好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及其相关工作。

4.总结完成时间:2022年10月25日之前。

(二)实习工作总结会报送材料

1.各专业实习总结方案(或议程)。

2.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实习准备工作、实习指导工作、实习开展情况、实习总结情况、实习成果、经验与问题等内容。

二、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及评优工作

(一)教育实习成绩评定

各指导教师需严格遵照《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以及师元实习平台过程性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总结、评议,并认真填写教育实习评语。

教育实习成绩由师德体验(成绩占比15%)、教学表现(成绩占比35%,其中教学巡回指导占比10%)、班主任工作表现(成绩占比20%)、基础教育调查试研(成绩占比10%)、教育实习综合表现(成绩占比20%)五个方面构成。师德体验、教学表现和班主任工作表现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评分,教学实习巡回指导、基础教育调查试研和教育实习综合表现由我校实习指导教师评分。我校指导教师需将实习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录入师元实习平台,并将师元实习平台最终生成的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二)教育实习评优工作

1.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

各实习指导团队根据实习生在教育实习中的综合表现推荐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生推荐比例为20%),教育实习办公室根据推荐材料组织评选,校教师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各实习指导团队根据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表现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的20%),教育实习办公室组织评选,校教师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自主实习学生不参加评优。

2.优秀实习管理人员评选

各师范生培养学院根据本学院教师或管理人员参与管理教育实习情况,推荐2名优秀实习管理人员,校教师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3.优秀实习工作团队评优

各实习片区领队组织各实习团队填报申报材料,教育实习办公室组织评选,校教师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优秀实习工作团队按照实习学校总数的10%评选。

三、材料报送

1.请各师范生培养学院于10月 25 日前提交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材料和《教育实习优秀管理人员推荐表》(附件4)。

2.请各实习指导组于10月25日前提交《西南大学优秀实习生推荐表》《西南大学优秀实习生汇总表》和《西南大学实习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1、2、3)

3.请各区域领队于10月25日前提交《西南大学优秀实习工作团队推荐表》《西南大学优秀实习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5、6)

4.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教师教育学院教育实习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728547776@qq.com)。

以上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教育实习办公室:王丽、刘凤妮68252621

实习评优推荐相关表格.doc

                                                                           西南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