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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党支部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 2020-05-06 10:36:4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教师教育学院党支部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新一届一个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3个支部共9名,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20%。按差额比例,提出12名候选人,其中应选9名,差额3名。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党总支根据多数党员的推荐意见提出初步方案,并征求全体党员意见,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后,提交党员大会正式选举。

四、在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填写选票时,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若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自己所选人的名字,并在符号栏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结合选票式样,按照选票填写方式表述)。

六、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与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如仍不能产生,不再进行选举,由党支部委员会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补选。

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由监票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报告计票结果,由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七、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计票人由上届支委会在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选,由党员大会通过。会场设一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与会其他党员依次投票。不能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不得委托投票。

八、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在大会主持人的召集下,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选举出党支部书记,并确定各委员的分工。

九、本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